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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造价总站对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问题有明确规定

时间:2007-4-9点击:2717次

  近年来,由于建筑设计多样化,建筑物的入户花园及建筑物首层没有维护结构的建筑面积计算没有明确规定。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昨天(4月5日)发出《关于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问题的通知》(粤建造函[2007]047号),对建筑面积计算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省造价总站明确,设计图示标注的入户花园,2005年7月1日前按其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建筑面积;7月1日后,按其底板结构外边线1.5米以内部位的1/2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超过1.5米部位按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的底层设架空层,若用作通道、绿化不计算面积,用作停车、居民设施等,2005年7月1日前按柱外围水平面积1/2计算建筑面积;2005年7月1日后按永久性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摘自:粤建网